我院拟采购一般电器1批,该项目采用挂网比选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一般电器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挂网比选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PDF至至邮箱2307196652@qq.com。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6、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的分支机构,报名所需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4”。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采购一般设备1批。
(二)货物配送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三)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四)采购预算:53060元,最高限价:49985元。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参数表:
序号 |
品名 |
参考图片 |
参数详情 |
数量(台) |
单价限价(元/台) |
小计(元) |
1 |
电视机65寸 |
|
1.尺寸:65寸。 |
2 |
3446 |
6892 |
2 |
消毒柜A型 |
|
1.尺寸:1192*552*1660mm±10%,不锈钢内胆及箱体材质。 |
2 |
5399 |
10798 |
3 |
消毒柜B型 |
|
1.尺寸:575*490*1800mm±10%,不锈钢内胆及箱体材质。 |
3 |
3579 |
10737 |
4 |
消毒柜C型 |
|
1.尺寸:480*380*1230mm±10%。 |
1 |
587 |
587 |
5 |
冰箱B |
|
1.尺寸:510*452*479mm±10%。 |
3 |
795 |
2385 |
6 |
跳操用小型播音器A |
|
1.屏幕尺寸:10.1英寸±10%。 |
1 |
565 |
565 |
7 |
脱水机 |
|
1.尺寸:410*420*750mm±10%。 |
2 |
498 |
996 |
8 |
微波炉 |
|
1.额定电压:220V-50H。 |
8 |
397 |
3176 |
9 |
手机 |
|
1.机身尺寸:宽74.4mm(±1mm)、长160.5mm(±1mm)、厚7.8mm(±1mm),屏幕尺寸≥6.67英寸。 |
5 |
1199 |
5995 |
10 |
手机 |
|
1.机身尺寸:宽74.4mm(±1mm)、长160.5mm(±1mm)、厚7.8mm(±1mm),屏幕尺寸≥6.67英寸。 |
2 |
2312 |
4624 |
11 |
电动剃须刀 |
|
规格型号:不锈钢材质、USB充电、旋转式剃须刀、刀头2个、全身水洗。 |
30 |
70 |
2100 |
12 |
破壁机 |
|
1.功能:可破壁干豆,果汁,杂粮。 |
5 |
145 |
725 |
13 |
吹风机 |
|
1.尺寸:125*75*240mm±10%。 |
4 |
89 |
356 |
14 |
无线麦克风 |
|
1.连接主体:音箱,调音台。 |
1 |
49 |
49 |
合计 |
69 |
|
49985 |
★(二)服务标准
安装期间不影响医疗业务开展,按采购人需求进行搬运、组装,材料进场需采购人确认后再开展,并拍摄保存施工前、中、后照片。
★(三)质量保证
对质保期内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负责,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四)服务响应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在质保期内经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注:“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中(一)至(四)条均为实质性条款。标注★的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比选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佐证的视为负偏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货物配送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款2%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返还2%。
2、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安装、配送、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配送及安装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合同价中予以扣除;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 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施损坏,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 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