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售餐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售餐系统维保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售餐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caNLkWGQ/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1.75万元/年,最高限价:1.75万元/年。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护范围:

序号

模块名称

功能

平台管理中心

系统参数设置功能

站点资料调整功能

站点系统监控功能

操作员角色管理功能

操作员管理功能

审批人设置功能

公众号权限管理功能

平台档案中心

身份设置功能

部门管理功能

区域设置功能

病员房间设置功能

人事资料字典功能

人事档案管理功能

档案导入功能

平台卡务中心

建档办卡功能

批量办卡功能

存款功能

取款功能

挂失功能

解挂功能

重新办卡功能

注销功能

批量注销功能

未知卡查询功能

存款送费设置功能

退卡功能

未发卡名单功能

挂失名单功能

重新办卡明细功能

注销明细功能

批量退卡功能

批量存款功能

平台结算中心

存取款明细查询功能

现金收入汇总功能

营业现金收入汇总功能

补助明细查询功能

部门补助汇总功能

消费明细查询功能

部门消费汇总功能

消费机收入汇总功能

营业组收入汇总功能

日结算报表功能

月结算报表功能

个人收支统计功能

消费机餐收入汇总功能

营业组餐收入汇总功能

未消费人员统计功能

单位收入汇总功能

欠费人员名单功能

历史欠费名单功能

教职工消费统计功能

消费综合管理

食谱设置功能

营业管理功能

营业组管理功能

消费机管理功能

消费纠错与扣款功能

消费机定时监控功能

补助综合管理

补助参数设置功能

补助等级设置功能

补助等级调整功能

导入补助发放功能

定额补助发放功能

补助清零功能

服务号

饭卡充值功能

一卡通付款码功能

限额管理功能

消费统计功能

收支记录功能

消费限额功能

在线挂失功能

消费数据统计功能

充值报告功能

商家报告功能

余额显示功能

在线订餐功能

我的订单功能

一床一码扫码订餐

综合管理

商家资料功能

食品菜单功能

配送人功能

订单管理功能

留言反馈功能

订单明细查询功能

菜品明细查询功能

分餐时段管理功能

订餐用户管理功能

订餐地址管理功能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使用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2.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对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进行软件修正。
3.技术热线: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提供7*24电话服务),接采购人电话通知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60天内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后60天内支付剩余50%。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前提供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四)验收(考核)方案:供应商按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总分10分,合格分为6分,(考核详情见:附件4),如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7月31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售餐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