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售餐系统维保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售餐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caNLkWGQ/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1.75万元/年,最高限价:1.75万元/年。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护范围:
序号 |
模块名称 |
功能 |
一 |
平台管理中心 |
系统参数设置功能 |
站点资料调整功能 |
||
站点系统监控功能 |
||
操作员角色管理功能 |
||
操作员管理功能 |
||
审批人设置功能 |
||
公众号权限管理功能 |
||
二 |
平台档案中心 |
身份设置功能 |
部门管理功能 |
||
区域设置功能 |
||
病员房间设置功能 |
||
人事资料字典功能 |
||
人事档案管理功能 |
||
档案导入功能 |
||
三 |
平台卡务中心 |
建档办卡功能 |
批量办卡功能 |
||
存款功能 |
||
取款功能 |
||
挂失功能 |
||
解挂功能 |
||
重新办卡功能 |
||
注销功能 |
||
批量注销功能 |
||
未知卡查询功能 |
||
存款送费设置功能 |
||
退卡功能 |
||
未发卡名单功能 |
||
挂失名单功能 |
||
重新办卡明细功能 |
||
注销明细功能 |
||
批量退卡功能 |
||
批量存款功能 |
||
四 |
平台结算中心 |
存取款明细查询功能 |
现金收入汇总功能 |
||
营业现金收入汇总功能 |
||
补助明细查询功能 |
||
部门补助汇总功能 |
||
消费明细查询功能 |
||
部门消费汇总功能 |
||
消费机收入汇总功能 |
||
营业组收入汇总功能 |
||
日结算报表功能 |
||
月结算报表功能 |
||
个人收支统计功能 |
||
消费机餐收入汇总功能 |
||
营业组餐收入汇总功能 |
||
未消费人员统计功能 |
||
单位收入汇总功能 |
||
欠费人员名单功能 |
||
历史欠费名单功能 |
||
教职工消费统计功能 |
||
五 |
消费综合管理 |
食谱设置功能 |
营业管理功能 |
||
营业组管理功能 |
||
消费机管理功能 |
||
消费纠错与扣款功能 |
||
消费机定时监控功能 |
||
六 |
补助综合管理 |
补助参数设置功能 |
补助等级设置功能 |
||
补助等级调整功能 |
||
导入补助发放功能 |
||
定额补助发放功能 |
||
补助清零功能 |
||
七 |
服务号 |
饭卡充值功能 |
一卡通付款码功能 |
||
限额管理功能 |
||
消费统计功能 |
||
收支记录功能 |
||
消费限额功能 |
||
在线挂失功能 |
||
消费数据统计功能 |
||
充值报告功能 |
||
商家报告功能 |
||
余额显示功能 |
||
在线订餐功能 |
||
我的订单功能 |
||
八 |
一床一码扫码订餐 综合管理 |
商家资料功能 |
食品菜单功能 |
||
配送人功能 |
||
订单管理功能 |
||
留言反馈功能 |
||
订单明细查询功能 |
||
菜品明细查询功能 |
||
分餐时段管理功能 |
||
订餐用户管理功能 |
||
订餐地址管理功能 |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使用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2.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对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进行软件修正。
3.技术热线: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提供7*24电话服务),接采购人电话通知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60天内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后60天内支付剩余50%。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前提供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四)验收(考核)方案:供应商按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总分10分,合格分为6分,(考核详情见:附件4),如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7月31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售餐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