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PCR实验室设备一批”进行紧急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PCR实验室设备一批紧急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49万元,最高限价:49元。
PCR实验室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01 |
医用冰箱 |
2 |
台 |
0.5 |
02 |
混匀器 |
2 |
台 |
0.075 |
03 |
台式高速离心机 |
2 |
台 |
0.45 |
04 |
台式低速离心机 |
1 |
台 |
0.6 |
05 |
迷你离心机 |
2 |
台 |
0.15 |
06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台 |
28 |
07 |
生物安全柜 |
1 |
台 |
2 |
08 |
超净工作台 |
1 |
台 |
0.4 |
09 |
恒温金属浴 |
1 |
台 |
0.1 |
10 |
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 |
1 |
台 |
9 |
11 |
移液器 |
8 |
支 |
0.125 |
12 |
多通道荧光定量分析仪 |
1 |
台 |
0.31 |
13 |
医用气溶胶吸附器 |
2 |
台 |
0.8 |
14 |
医用超低温冰箱 |
1 |
台 |
2.5 |
15 |
可移动紫外线消毒车 |
3 |
台 |
0.08 |
16 |
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
1 |
台 |
0.9 |
二、 报名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3、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19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商务要求(带“*”项为实质性条款):
*1、质保时间:不低于3年。
*2、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至医院指定地点。
*3、付款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全部设备运抵甲方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全部合格后,按照医院流程支付合同总价100%的合同款,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退还3%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3年后无息退还2%的履约保证金。
4、设备每满半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提供加盖鲜章的维护保养单。
5、维修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维修响应,乙方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维修,如维修无法立即解决故障,乙方应在当日提供替代机器或配件,保障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采购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的招标要求。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营门口路互利西一巷8号
联 系 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