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32排CT及DR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32排CT及DR维保服务供应商1家,该项目采用挂网比选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32排CT及DR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挂网比选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PDF至邮箱https://f.kdocs.cn/g/pdbiLy3m/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采购32排CT及DR维保服务供应商1家。
(二)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和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成都市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三)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第一年服务到期且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采购预算:9.8万元/年,最高限价:9.8万元/年。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正本“种类和范围”中必须包含“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
★(一)32排CT服务要求(采购人现有设备型号:飞利浦 IncisiveCT,数量1台)
1、涉及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保服务,需包含设备故障情况下提供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不含配件。
2、供应商需配备≥2名具备CT专业资质的工程师,提供原厂或专业机构培训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须增派≥1名工程师参与到采购人现场保障,直至任务结束。
3、供应商须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防护装备(提供职业防护装备清单),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4、维保服务:
(1)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并严格执行,包括至少每两月一次巡检、每季度一次全面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校准、性能测试和调整、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设备清洁)。
(2)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及不限次数的叫修,并做好完整记录。
(3)每季度提交一次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每年度提交一次年度服务总结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报告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在国内设有零备件库,保障维修配件的及时供应。
6、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远程及现场支持,接采购人通知后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现场到位时间不超过6小时。维保设备年度开机率不低于95%(即年停机时间≤18天,一年按照365天计算)。
7、供应商需每年开展两次操作与维护培训,提供完整培训记录,并纳入年度报告。
8、供应商需建立有关检测和质量控制举措的工作台账。设备维护符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每年提供设备质控报告并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9、供应商需建立设备管理档案,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各项检测及强制检定,确保全部检测指标达标。
10、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考核,若服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表详见:《医疗设备维保商服务质量考核表》)
★(二)DR服务要求(采购人现有设备型号:飞利浦 Digital Diagnost  C50,数量2台)
1、本项目中的技术保服务,包含设备故障情况下提供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系统软件升级,不含配件。
2、供应商需配备≥1名具备DR专业资质的工程师,提供原厂或专业机构培训证书。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须增派≥1名工程师参与到采购人现场保障,直至任务结束。
3、供应商须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防护装备(提供职业防护装备清单),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4、维保服务
(1)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并严格执行,包括≥每两月一次巡检、每季度一次全面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校准、性能测试和调整、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设备清洁)。
(2)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及不限次数的叫修,并做好完整记录。
(3)每季度提交一次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每年度提交一次年度服务总结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报告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在国内设有零备件库,保障维修配件的及时供应。
6、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远程及现场支持,接采购人通知后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现场到位时间不超过6小时。维保设备年度开机率不低于95%(即年停机时间≤18天,一年按照365天计算)。
7、供应商需每年开展两次操作与维护培训,提供完整培训记录,并纳入年度报告。
8、供应商需建立有关检测和质量控制举措的工作台账。设备维护符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每年提供设备质控报告并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9、供应商需建立设备管理档案,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各项检测及强制检定,确保全部检测指标达标。
10、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考核,若服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表详见:《医疗设备维保商服务质量考核表》
注:以上参数均为实质性条款。标注★的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比选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佐证的视为负偏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第一年服务到期且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和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成都市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三)履约保证金:
1、支付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首次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退还条件:三年服务期满,如供应商无违约情形,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请款说明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供应商。
3、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因供应商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违反合同条款发生违约行为的。
(四)服务考核与其他:
1、考核实施与评分: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考核,采购人将按照《医疗设备维保商服务质量考核表》(详见附件4)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总得分<80分为考核不合格。
2、售后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维保费支付挂钩,根据考核表共5项考核项目,每有一项考核项目未得到“优”,则从合同总价中扣除1000元;每有一次月度考核不合格,则从合同总价中扣除5000元;若供应商同一合同年度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则从合同总价中扣除30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出现扣款情形,应在考核后最近一次付款时兑现。
4、如发生以下严重情节,则年度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且医院保留依据合同约定采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维保服务不当直接导致重大医疗安全或设备责任事故;伪造服务记录、报告或关键数据;将合同服务内容擅自转包;设备整体开机率低于95%。
(五)付款方式: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满半年,且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请款说明及与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须经采购人核验通过。采购人将在满足支付条件后2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0%的合同款。如有扣款,在此基础上扣除。
2、第二阶段:合同期满,且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请款说明及与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须经采购人核验通过。采购人将在满足支付条件后2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0%的合同款。如有扣款,在此基础上扣除。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3月4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32排CT及DR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