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9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商1家,该项目采用挂网比选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挂网比选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PDF至至邮箱2307196652@qq.com。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采购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商1家。
(二)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三)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预算:8万元/年,最高限价:8万元/年。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质》。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
★(一)维保范围
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管道,线路、二级稳压箱、氧气流量计、楼层维修阀、气体终端(包括不限于)。
2、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站房设备 ,营门口院区现有一套油旋式真空泵,共2台,型号为VC303;九江院区现有1套7.5千瓦水环式真空泵,共2台。
3、医用传呼系统:呼叫主机、呼叫分机、走廊显示屏、手柄线相关设备(包括不限于)。
★(二)常规巡检、维修服务
1、维修、维保过程中所需的工具和清洗器材由供应商提供。
2、对负压系统运行参数及状况检查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维护或改进方案,全面检测设备机主的运行情况并登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完成清洗维护工作,并提供清洗维护工作报告(报告格式供应商自拟,并签字盖章),每月一次常规巡检并登记,日常保障机房卫生整洁。
3、真空泵油、排气滤芯、进气滤芯以及油过滤器需每半年更换一次(即一年更换两次)。
4、每年将负压系统相关设备的压力表按时送到专业校检机构校检。在此期间,供应商须提供备用压力表供采购人使用。
5、在维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消耗材料和易损件清单。维保期间更换配件≤200元均有供应商承担,>200元配件报采购人审核后,按院内采购制度流程采买后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安装。
6、以上资料每一个合同年度将全部维保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
★(三)服务响应
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提供统一服务热线,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接到采购人电话应立即响应,指导采购人先做简单的应急处理,同时派出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修,于6小时内修复故障。
注:“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中(一)至(三)条均为实质性条款。标注★的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比选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佐证的视为负偏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表详见附件4:《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月考核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服务,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经考核合格,每半年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考核内容。
(四)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2、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又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行业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及本采购需求的约定,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尚未补足的部分。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9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负压)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