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2026年考试公招面试试题命题及考官派遣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考试公招面试试题命题及考官派遣服务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XhLYgGQd/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一)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报名表(见附件1)。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2万元,最高限价:4.2万元。
(二)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负责2026年考试公招面试试题的命题及考官派遣工作。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负责2026年考试公招面试试题的命题及考官派遣工作。
(二)考官派遣:供应商需提供考官≥6人。面试考官由具有相应专业(本次公招岗位专业)知识或人事人才测评知识的人员担任,且为外派(即非本系统之内人员,其主管部门不属于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官。供应商需负责通知并组织派遣考官于采购人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并做好考官培训。
(三)试题命制: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命题专业范围、面试时间提供面试题≥4套。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供应商需于面试前完成命题、制卷及封存工作。
(四)试卷交接与印制:
(1)具体服务时间由采购人确认后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将考官用卷、考生用卷运送至采购人指定面试地点,并完成试卷交接。面试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供应商工作人员负责将所有面试试题(包括考官用卷、考生用卷)回收至供应商处存放。
(2)试卷需区分考官用卷与考生用卷,并分别单独成册装袋密封。考官用卷中需提供标准的参考答案。试卷袋面需准确印制试题数量等信息。面试试卷(含备用卷)预计60份,按实际需求数量印制。
(五)保密及销毁要求:供应商需负责试卷从命题、印制、封装到运送全程的安全保密工作及销毁该次服务涉及的全部试卷。
(六)报价说明:供应商报价需包含命题费、考官劳务费、交通费、考试材料印刷封装费、运输费、安保费、税费等所有人才服务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为人社、卫健行政部门所属专门考试机构。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服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的100%等额有效普通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支付全款。
(三)违约责任:
(1)供应商若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命题及装订工作或者有违反知识产权、安全及保密守则行为(泄露、遗漏、丢失面试试题、试卷等),采购人有权单方调整或者提前终止供应商所承担的命题及试卷装订工作以及后续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若没有按采购人规定的面试考核地点及时间通知聘请考官到达面试考核地点或者有违反保密守则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调整或者提前终止供应商所承担的聘请考官工作,以及后续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一切法律责任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结束招聘面试全部工作后未及时将试卷资料回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销毁或有违反保密守则行为,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采购人未按照支付期限按时支付人才服务费,供应商有权按违约行为追究其责任。
(5)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因素外,因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并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