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委托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服务采购项目紧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浏览:

我院采购采购委托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服务,拟对该项目采用紧急采购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委托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紧急采购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8万元,最高限价:8万元。
(二)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案件二审终结时止。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八、服务要求:
(一)工作任务:供应商代理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诉讼活动等工作。
(二)服务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2、供应商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采购人提示法律风险,全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3、供应商应当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采购人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供应商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供应商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采购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经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原始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案件二审终结时止。
2、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100%。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紧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紧急采购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4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委托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