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医院十五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浏览:

学习法律法规 提高服务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卫生法》的实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后勤工作人员对《精神卫生法》的认识,更好地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市四医院十五支部于4月29日下午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精神卫生法》。会议由支部书记林秀英主持,组织委员杜静主讲,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10人参加了此次党课学习。
       杜静委员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宗旨、工作方针和原则、立法目的、工作机制、工作目标、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解读。参会人员从培训中认识到,精神卫生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以及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精神障碍患者作为弱势群体,全社会应该更加关注,并保护其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支部党员作为精神专科医院的一份子,要更加努力地做好后勤保障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做出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