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8万元。
2.服务时间:35天。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院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款的100%。
七、参数要求:
1.负责节目编排:设计编排一个合唱节目,节目内容新颖,富有创意。
2.负责节目日常训练:节目编排老师为专业的音乐、舞蹈老师,负责日常训练。
3.训练场地租赁:在医院1公里范围内,租赁专业的训练场地进行日常训练,场地有空调、演员化妆镜、面积不少于35平米。
4.服装道具:提供本次演出所需的所有演出服装和道具等。
5.化妆:按照舞台及表演需要完成所有演员的妆容。
6.舞台设计:提供本次演出舞美、道具等。
7.灯光设计:提供本次演出灯光构思思路,具体到一共使用几组灯光,每组如何呈现效果,并负责与汇演灯光师沟通。
8.音乐编辑:提供本次演出所需有版权可使用的音乐,编辑成为完整的节目音乐。
9.背景视频制作:提供本次演出包括视频、照片素材收集,文案撰写,动画动效制作。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