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旁化粪池紧急清掏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浏览:

  我院拟对“污水处理站旁化粪池清掏”进行紧急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旁化粪池紧急清掏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7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2万元。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单次服务。

  2.付款方式和时间: 完成清掏、脱水、消毒、干化、包装工作后,经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后,乙方提供足额有效合法发票后15个日内支付当次清掏重量×约定单价付费。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 

  4. 本次服务脱水干化后的污泥和沉渣单价最高限价18.5元/公斤 按重量计费。处理中加入的消毒药剂重量将在干化包装后的总质量中扣除且不计费用。

  5.其他约定:

  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参数要求:

  1.清掏单位安排专业的设备对院区内污水站旁化粪池沉渣、清掏、脱水(脱水残液必须排入院区污水管道)、消毒(满足第三方处置公司要求)、干化、包装后达到第三方处置公司的要求(含水率≤30%)。

  2.清掏服务中所涉及的设备、设施、消耗材料、警戒标志等都由供应商自备。

  3.将抽到设备内的污泥沉渣等进行浓缩脱水,并加入消毒剂和除臭剂,将含水率降到30%以内。

  4.将处理后沉渣和污泥装袋密封并标识,放置到医院内指定存放点并堆码整齐。

  5.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清掏,确保达标,作业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清掏完成后恢复作业区域的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并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如果在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0年05月27号